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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测试英语运用能力

时间:2012-01-05 03:51来源:互联网 提供网友:pady401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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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英語運用能力是什么

  要測試語言運用能力,首先得弄清楚語言運用能力是什么。 這問題過去很多人不怎么去追究。 有一種觀念,以為懂得英語語音語法詞匯就能運用英語,因此英語語音語法詞匯就是英語運用能力。 這種觀念很普遍,存在于大家的腦子里有幾十年。 幾十年英語考試也都是根據這個觀念設計的。 60年代以前這種觀念不足為奇,因為那時候大家對語言運用研究還不深,缺乏認識。 到了70年代,語言學和相關科學進步了,這樣的觀念就很有問題了。 現在對人類語言和語言運用,當然還遠不能說已經認識清楚,但是至少肯定了以下三個基本觀點:
  1. 語言運用能力不等于語言知識或語言技能,前者大于后者。
  什么是語言? 每一種語言,首先是一個形式系統,或稱語碼系統(code system)。 這個形式系統包括三個方面:語音、語法、詞匯。 語音語法詞匯是構成語言形式系統的三個次系統。 要會運用一種語言,當然必須要具有對這個語言形式系統的知識,也就是關于語音、語法、詞匯的語言知識(knowledge)。
  有了語言知識,是不是就能運用語言了呢? 從前有人認為這就足夠了。 四、五十年代以來,結構主義語言學派指出,學了語言知識往往不會用語言,必須獲得操作語言形式系統的技能(skills)才能用語言。 技能按他們的定義是一種習慣性的自動化的條件反應能力。 語言的掌握完全可以用訓練自動化技能的方法解決。但是有了語言技能,是否就能運用語言呢? 結構主義語言學派提出的語言技能,事實上不能說明語言的運用能力,它有兩個嚴重的缺陷:(1)把聽、說、讀、寫的技能當作主要是耳、口、眼、手的技能,忽視運用語言認知的一面和創造性的一面。 (2)把語言技能看作是一種脫離語言運用的語境和情境的獨立的技能,忽視了語言運用依賴于語境情景這一事實。到了70年代,人們已經認識到語言運用除了關于語言形式系統的知識,除了對語言形式系統的操作技能外,還必須有在語境和情景制約下創造性地運用語言的能力。 換言之,原來的知識、技能的概念不能解釋語言運用能力,需要提出能力的概念(competence) (注:英語里ability, capacity和competence是三個不同的概念。 但在漢語三者都只能譯作能力。 希望大家注意我們把它們用于不同的含義,請注意區分。)。語言運用能力遠大于,多于,也復雜于語言知識或語言技能。
  2. 語言運用能力是多成分多層次的復合體。
  70年代以來,很多人研究過語言運用能力(也稱為交際能力)的構成,提出了多種不同的交際能力構成模式。 這里不必詳加介紹,可以總結為兩條:
  (1)語言運用能力是一種包含多種成分的能力。
  語言運用能力里面既有知識,有技能,也有能力。 是包含知識(knowledge)、技能(skills)和能力(ability & capacity)等多種不同性質的成分的能力(competence)。
  知識是存在于人腦中的對事物的理解和認識。 包括陳述性知識和程序性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 and procedural knowledge),也包括明現的和不明現的知識(explicit and implicit knowledge)。 結構語言學派之前的英語教學重點放在語法詞匯知識的教授上。 結構派卻認為知識沒有用。 我們認為,單是語言知識對運用語言是沒有用,但是語言運用不能排除知識,語言運用能力里面含有知識的成分。
  技能,這里指一種自動化行動的能力,譬如對外界刺激的生理反應、機械反應、自動化反應或者習慣性反應。 如騎自行車、打字的技能等。 語言運用上的技能,簡單的有辨音發音、辨識和書寫字母、拼音拼詞等; 復雜一點的包括交際中由于純熟而達到自動化程度的(不用動腦筋的)連串的語言解碼和編碼,譬如打招呼、道別和一些幾乎是公式化的對答等等。 一個人學外語,開始時在聽說讀寫過程中連最小單元的解碼編碼都不能自動化,到后來能夠自動化的單元越來越多越來越長,也可以說技能越來越純熟了。 低層次的解碼編碼都成了技能,不用動腦子,腦子便能越來越多地解放出來做高層次的工作。
  能力不同于技能,是動腦的能力,包括推理、判斷、創造、想象、審美、欣賞、同情或憎惡等等的能力。 可以分為認知(思想)和感受(情感)兩個范疇,分別稱為認知和感受能力(cognitive and affective capacity)。 人用語言,必然牽涉到認知和感受。 事實上語言運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人的認知和感受能力。 很難想象一個全無認知感受(也就是全無思想感情)的人能夠用語言交際。 教外語,說我只教語言,不管語言里的思想感情或學生的認知感受能力,是自欺欺人。 外語考試,說我只考語言,不牽涉學生的認知感受能力,那也是自欺欺人。 除非你考的不是語言運用,而只是語言形式,譬如默寫單詞、句子主動語態變被動等等。
  結論:語言運用能力是多成分構成的,包含知識、技能、能力等多種不同性質的成分。
  (2)語言運用能力是在多層次上同時運作的能力。
  運用語言必須遵守共同的規則,否則無法互相理解和交際。 過去很多人以為只要懂得和遵守語言形式系統的規則(即語音語法詞匯規則,或可廣義地稱為語法規則)便可。 其實光是靠語言形式系統的規則遠遠不能順利交際。 因為語言運用是一種多層次的行為。 任何一種語言運用起來,都要在多個層次上同時運作,因此必須同時在多個層次上遵守規則。 第一層次是語言形式系統層次或廣義的語法層次(遵守廣義的語法規則)。 第二層次是語境層次(遵守上下文或語篇的規則,譬如上下文前后如何呼應如何連貫等等)。 第三層次是情景層次(遵守時、地、人及社會文化背景等的交際情景的規則,譬如向老師請假,向朋友道別,向警察報案分別應該說什么話如何說話等等)。 真正的語言運用,在語法、語篇和情景這三個層次上同時體現。 語言運用能力是在三個層次同時運作的能力。
  3. 語言運用能力是一個整體,各種成分不是相加,而是互相作用化合而成。
  有一句常被引用的話:整體不等于部分的和(The whole does not equal the sum of the parts.)。 這很能說明語言運用能力。 上面提了那么多的成分和層次, 但是語言運用能力卻不等于這些成分、這些層次相加起來。 語言運用不能一個一個成分、一個一個層次分開去測試。 因為這些成分和層次互相作用、互相化合,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舉一個淺顯的比喻,語言運用能力不是積木砌的房子,一塊一塊積木堆起來就可以得到完整的房子。 語言運用能力也許更像一種化合的藥品或食品。 譬如八珍湯,如果有人請你喝八珍湯,不把八樣原料加水煮好給你喝,而是一樣一樣原料分開煮了給你吃,鹽和油和味料也都一樣一樣分開給你嘗,另外給你白水喝,即使原料一樣不缺,分量也十足,但是味道和八珍湯會一樣嗎? 更根本的是,你能說你吃的、喝的是八珍湯嗎? 應該說根本不是。 語言運用能力也是這樣一種成分不可分割的結合物。 試想真正運用語言可以只用一個成分,只在一個層次上用嗎? 不可能。 即使最簡單的運用,譬如和朋友互相打個招呼,不能說我現在只用語音,不用所以也不管詞匯和語法。 也不能說我現在只管單詞,不管句子或者語篇有些什么規矩,也不管當前這個交際情景有什么制約。 這是不可能的。 每次運用語言必須同時要管單詞,管句子,管上下文,也要管時、地、人包括社會文化等情景;同時要管語音(或書寫)、語法和詞匯;同時要運用知識,運用技能,也運用能力。 所有各種成分、各種層次都同時要用要管。 這就是語言運用的實際。
  二、語言運用能力如何測試
  1. 語言運用能力測試的原則
  上面討論了語言運用能力是什么,現在討論如何測試這個能力。 當然,如何測試某樣事物,首先取決于這事物是什么。 語言運用能力以下兩點基本性質決定了對它的測試的大原則。
  (1)語言運用能力(或交際能力)是抽象的內在的能力,不能直接觀察。
  測試或者測量一樣東西,假如是具體的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譬如一塊木頭,那好辦。 或者一杯液體,是酸性還是堿性,也容易測試。 可是一種語言的運用能力,是存在于人的腦子里、看不見的抽象東西。 怎么測量或者測試呢?
  語言運用能力本身固然不可見。 但是一個人有了這種能力,就能做出種種語言運用行為(也可稱交際行為)。 這些行為就是語言運用能力的表征。 語言運用能力雖不可見,它的表征交際行為卻是可見的。 也只有它表征出來成為交際行為的時候才可見。 因此測試語言運用能力(交際能力)可以也只能通過對語言運用行為(交際行為)的測試來進行。 在語言測試科學里這稱為直接測試,即直接地測試交際行為。 不同于測試交際行為的某個成分或層次(如語法或語音,單詞或句子)以代替交際行為的間接測試。
  (2)語言運用能力是多成分多層次的不可分割的復合體。
  我們已知道語言運用能力包含很多成分(不是單一成分),有很多層次(不是單一層次)。 而且我們還知道,這些成分互相作用、互相結合構成語言運用能力整體,不應該一個一個成分分解開來去測試。 我們還知道,這些成分又都不能剝離它們的層次。 剝離了它們的層次,語言就不再是運用中的語言。 那么這種多個成分不能分開,多個層次又不能剝離的語言運用能力,該如何去測試呢? 顯然,只能把多個成分多個層次綜合起來測試。
  譬如測試游泳。 如果把游泳分解為一個一個分解性動作,如何劃手,如何蹬腿,如何呼吸等等。 讓受試人站在岸上,一個一個動作去做,一個一個動作給他打分,然后加起總分。 這總分能代表受試人游泳的水平嗎? 這樣的測試,能說是真正測試了游泳嗎? 當然不能。測試游泳必須所有動作一起互相配合地做,而且必須在水里做,讓受試人真槍實彈地在水里游泳,看他能游多遠多快,這才是真正的游泳測試。 語言運用也是這么回事。 測試游泳必須所有動作綜合起來做,測試語言運用也必須所有語言運用能力的成分綜合起來測。 測試游泳必須在游泳的真實環境中進行,也就是在水里進行。 同樣地語言運用測試也必須放在它的真實環境中去測,也就是結合語言運用的多個層次去測。
  關于層次問題,有一點要特別說明:當你測試語言的時候,如果你只在第一層次去測試,那你就只能測到第一層次的知識、技能和能力。 如果你在第二層次去測試,那你就能測到第二層次的,同時也測到第一層次的知識、技能和能力。 因為受試者在第二層次運作語言的時候,必然同時也在運作第一層次的知識、技能和能力。 而如果你在第三層次去測試,那你在測試第三層次的知識、技能和能力的同時,也能測到第一、二層次的知識、技能和能力。 舉一些具體例子:如果你讓學生默寫單詞或者造句,你只能測試到他拼寫單詞或者造句這種第一層次的能力。 如果你讓他寫My Family這樣一篇短文,你能測到學生連句成篇的能力,也就是語篇層次或稱第二層次的能力。 同時,你也測試到他拼寫單詞和造句等第一層次的能力。 如果你把你的試題再提高一個層次,讓學生給外國友人寫道歉信,這時你不但能測試到他適應交際情景用語言這第三層次的能力,同時也測試到他連句成篇的第二層次的能力,也測試到他拼寫單詞和造句等第一層次的能力。 這里有一條規律:測試題目高層次可以包括低層次,低層次卻不能包括高層次。 這就是為什么語言運用能力測試要在第三層次上設計的道理。
  語言運作的三個層次,可以形象地理解為語言運作的三個維度。 如果只在第一層次設計語言測試試題,譬如孤立的單詞默寫或者釋義,單句默寫、填空、改寫或者翻譯,那是單維的語言操作,是在點和線的層次上進行語言測試。 測試的當然不是語言運用能力。 如果你在第二層次設計試題,譬如默寫或復述成段課文,無情境的作文等。 那是雙維的語言操作,是在面的層次上測試語言,也還不能算是測試語言運用能力。 如果你在第三層次上去設計試題,譬如在外籍教師送別會上致辭,給外商寫投訴信等。 試題既有語境也有交際情景,那就是三維的語言動作,或立體的語言動作,這才是真正測試了語言運用能力。
  結論:基于語言運用能力以上所說的兩個主要性質,測試它最好的辦法也是唯一真正的辦法就是直接測試真實的言語行為(交際行為)。 只有通過真實的交際行為才可以觀察和測試到不可見的語言運用能力。 而因為真實的交際行為必然是多成分結合的三維度的立體的行為,所以也只有通過真實的交際行為才可以把語言運用能力的多個成分同時在多個層次上綜合地測試出來。 直接性和綜合性,正是語言運用能力測試的兩大原則。
  2. 語言運用能力測試的具體條件
  語言運用能力測試,如何才能實現直接性和綜合性,在三個層次立體地測試語言,也就是真正地測試語言運用能力呢? 具體設計起來,要符合以下6個條件:
  (1)以意義(信息)為綱,而非以形式為綱以信息為綱的試題,考聽、讀的時候要讓受試者的確是為信息而聽而讀。 考說、寫的時候要讓受試者的確是為傳達信息而說而寫。
  這樣,聽、讀的試題用的材料必須有新信息,也就是對受試者來說的未知信息。 而問的問題又必須是信息題,(考讀者聽者是否獲得了信息),而不是語法題(考的是語法)、詞匯題(考的是詞匯)、甚至于抄答題(考的是直接從材料中對答案、抄答案的能力)。 后面這三種都是以形式為綱的試題。
  考說和寫的時候,形式為綱的題目的特點是:先規定要用什么語言形式,受試者要根據形式考慮可以套上什么意義,用意義去遷就形式(例如給單詞、時態、句型造句等)。 有時甚至根本用不著考慮意義(例如給單數名詞變復數,給現在時短文改過去時等)。 以信息為中心的題目恰恰相反:題目首要提供的是交際情景和目的,根據情景決定信息和意義,由受試者根據情景和信息去選擇恰當的語言形式。 應該明白,情景決定意義再決定形式符合真實的交際。 而先定形式,由形式去決定意義卻正好違反了真實的交際。
  技術上,以信息為綱的試題的設計往往要制造和利用信息溝。 使受試者為獲得未知信息而聽而讀,為傳達對方未知的信息而說或寫。 說或寫時,還必須容許受試者有在情景制約下選擇語言形式的自由。
  以信息為綱的試題,評分也應以信息為綱。 評分依據是:該表達(說和寫)的信息是否有效地表達,該獲得(讀和聽)的信息是否有效地獲得。 有效性包括準確性,也包括得體性。 準確性加上得體性,才能真正有效地達到交際目的。
  (2)有語境(context)
  語境這個術語一般既指語段本身的環境(上下文),也指語言文字之外的時、地、人以及社會文化環境。 我們這里用語境和情景兩個術語把兩個層次區分開來。 語境在這里僅僅指語段本身的環境,即上下文。
  真實生活中語言交際都是有上下文的,有上下文的語言動作牽涉到第二層次語言動作要求的知識、技能和能力,這是無語境的語言測試測試不到的。 因此測試語言運用能力的試題都必須有語境。
  具體說,就是測試中要求聽、讀、說、寫、譯的語言材料,不可以是孤立的單詞或者句子。 譬如聽寫或者聽解單詞單句,讀解單詞單句,單句語法或者詞匯填空,翻譯單句或者造句等等試題,都不符合要有語境這個條件。
  (3)有真實交際情景(situation)
  上面已經提到,情景指文字之外的語言環境,也就是交際情景,近一點的包括交際的情況、時間、地點、交際人的身份、交際需要和目的等,遠一點的包括社會文化背景。 測試的試題必須有交際情景,是因為真正的語言運用,都是有交際情景的。 沒有交際情景的語言動作,是把語言放在真空里運作,那不是語言運用。 常見的這種真空試題有短文復述,不交代情景的命題作文等。
  交際情景還必須真實,這就是說對受試人是真實生活中會遇到的。 譬如命題作文,可以設計為給父母寫信報告學校生活。 這樣雖然也有情景,但是這情景不真實,因為我們的考試對象是中國學生,讓中國學生給父母寫英文信,是不真實的情景。 如果改為給國外筆友或網友寫信描寫中國學生的生活,那情景就比較真實。
  一般說,我們設計試題,明顯不符合要有真實交際情景的條件的,多是寫或說的試題,因為我國教師多年習慣了隨便拿一篇東西就讓學生復述,隨便出一道題目就讓學生寫作文,教師自己就沒有把學生的寫和說放在情景中考慮的習慣。 今后如果我們每次出題目時都問自己:讓他們說這個寫這個,是為了什么交際目的? 是以什么身份說和寫,給什么人聽和看? 設計試題的時候都這樣考慮,設計出來的試題就不會是真空試題了。
  讀和聽的試題,是否缺乏真實的交際情景,一般不那么明顯。 因為學生總是以聽者、讀者的身份去聽去讀外國人說的話或寫的文。 這也就是一種真實的交際身份和情景了。 要注意的是,選用聽或讀的材料時,應盡量選一些在真實生活里我們的學生(包括他們將來工作以后)有可能并有需要聽到讀到的材料。 其實由于現代生活里超越國界的書報、電視、電影、電腦網絡的日益普遍,要選擇我們的學生比較容易遇到的聽、讀英語的真實情景和材料還是不難的。
  (4)語言真實
  真實的語言,就是對具體的交際情景、具體的交際目的而言是恰當的文體的語言,也就是在真實生活中,在這樣的交際情景、這樣的交際目的的情景下,會讀到、聽到的語言。
  我們國家里不真實語言用于英語測試還是不鮮見的。 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是在聽力測試中用顯著是書面語的材料。 這是由于很多命題人員以為隨便什么課文錄上音便可以用于聽力測試,腦子里缺乏文體必須適合交際情景的概念,也就是缺乏語言真實性的概念。 另外一種常碰到的不真實語言是我們的教師自己寫或者改寫過的語言。 在設計低水平英語測試當中,材料要自己寫或改寫有時是不可避免的。 這時候要特別小心,要保證英語正確、地道和得體。 換言之,是在真實生活中這樣的交際情景中,英語為本族語者會寫和說的英語。 避免在英語測試中用過時英語、中國式英語、閹割英語或者課本體英語(注:閹割英語,指把該用的語法現象或生詞閹割掉的英語。 課本體,指我國中小學英語課本某些課文特有的一種不自然的英語文體,是課本之外現實生活中真實交際里所見不到的。 進一步的說明及實例,可看李筱菊:《語言測試科學與藝術》(湖南教育出版社)。)等不真實的英語去測試學生。
  (5)所做的事真實
  有了上面說的情景真實、語言真實,還需要所做的事真實。 所做的事是測試試題具體要受試者做的事。 譬如要他聽一段講話記筆記,這是真實的。 可是聽講話要求逐字聽寫,那就不大真實。 真實生活中除非你當速記員,需要逐字聽寫的機會是很少的。 嚴格說來以下一些常用題型本身都缺乏做事的真實性:聽寫、默寫、填空、改錯、改寫、朗讀、復述、看圖說話、是非題、多項選擇題等等。 但是如果給以這種題型合理的交際角色和需要, 也就可以使它們獲得一定的真實性。 譬如英國一種英語教師資格考試里就有朗讀和改錯。 朗讀的情景是: 假設你要在課堂里向學生朗讀以下戲劇道白。 改錯的情景是:以下是真實的學生習作影印件,請以教師的身份劃出錯誤,指出錯誤性質,并改正。 這樣設計,所做的事就真實了。 看圖說話或寫作,如果給以情景,也是可以成為有真實性的交際試題的。
  最后要為多項選擇題型(MC題型)說幾句話。 這種題型要求做的事本身肯定不真實。 但語言測試發展至今,它是幾乎唯一可以保證足夠題量又可以方便地用機器客觀評分的題型。 因此為了保證考試的信度,仍不能不在考試里部分地使用MC題。 重要的是,在使用MC題型時,必須在試題的選材和命題上狠下功夫,保證選材真實,保證所命的題是信息題,而且努力提高其作為信息題的質量。 要知道,高、低質量的MC題是截然不同的兩種試題。 高質量的MC題可以劃入測試運用能力的試題的范疇; 而低質量的MC題卻完全屬于非運用能力的試題的范疇了(注:關于如何命好信息題和MC題,也可看上注提到的書。)。
  (6)有互動性(interactive)
  交際行為必然是互動性行為。 即使在默默地聽講話或者讀文章,事實上聽者和讀者也不是純粹被動的,他們也要動腦筋。 聽者和說者,讀者和作者在字里行間一直在進行無形的互相交流,或稱相互作用(interact)。 通過這種相互作用(interaction),聽者和讀者才有可能一步一步地獲得信息。 我們命聽力和閱讀試題的時候,只要注意命的是信息題,迫使受試者動腦筋去獲取信息,這種試題也就具有互動性了。
  說和寫的試題是否具有互動性,就更顯而易見,也更需要我們注意。 譬如口試題,讓受試者一個人獨白,顯然就不如讓他與主考或者與另一受試者交談更具有互動性。 寫作試題,很多人忽略了它的互動性問題,以為寫就是自己寫,給一個題目便成。 然而我們在生活中,每寫一樣東西,寫的時候心目中總是有一個意指的(intended)讀者對象的。 如果是一封信,心里當然知道寫給誰。 如果是一篇對社會問題的評論,寫的時候就想著要向報刊投稿,報刊的讀者就是對象。 寫的時候知道寫給誰看或預備發表在哪里很重要,這決定你應該寫什么和怎么寫。 任何寫的過程,事實上在心理上是一個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互動過程。 因此,設計寫的試題時,我們都應該給一個讀者對象,也就是給一個互動性的情景。
  語言測試符合以上6個條件,才能真正同時在三個層次上測試語言運用能力的多個成分。 條件能實現多少,說明直接性和綜合性達到什么程度,決定了測試運用能力到底測到了多少。3.語言運用能力測試考慮效度的同時,還必須考慮信度和可行性以上說的都是英語測試如何能真正測試英語運用能力,是解決英語測試的效度問題。 但是對任何語言測試(語言運用能力測試不例外),效度固然重要,信度也同樣重要,也同樣必須考慮。 同時還有可行性,也不能不考慮。 事實上,語言運用能力測試,比之非運用能力的語言測試,要保證信度和適應可行性,困難要大得多,因此也需要更認真地考慮。
  譬如以上提的語言運用能力測試的6個條件,在學校范圍內的評估性測試,是完全可以實現的,而且我們非常鼓勵大家去努力實現。 但是超出學校范圍的考試,尤其是決定考生畢業或升學的公共考試,在信度和可行性方面受到很多制約,兩大原則和6個條件也許就不容易全面地實現,只能盡力而為。 也許在一套考試中各部分的實現程度不同。 有些大題直接性、綜合性程度高一點,有些大題直接性綜合性程度低一點。 這在語言測試發展的現階段,是不可避免的現實。
  這樣說來,我們今天討論語言運用能力的測試,提出這些原則和條件,是不是有現實意義? 我認為,不但有現實意義,而且有很迫切的現實意義。 因為測試語言運用能力,是國際上也是我國語言測試當前和未來發展的大方向。 認識大方向,才能保證在我們的考試工作中不會迷失方向,不會走回頭路。 認識大方向,才能明確我們應該朝什么方向努力。 也只有這樣,我們的努力也就會成為促進(而不是“促退”)我國乃至世界外語測試(同時也是外語教學)向前發展的努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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