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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词翻译:双击或拖选)
英文写作和中文写作在行文习惯和逻辑上都有很大的差别,这一点之前在之前介绍如何解决指代不明的问题时就已经提到过了。整体上看,相比于中国(或者说东方)风格的婉转隐晦,美国人则更坚持简洁明了。那么从行文习惯上,这个特点有一个很常见的体现,那就是结构性词汇的使用。这里所说的结构性词汇是我自己起的名字,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这些词汇在文章当中的作用就是表明和构建框架,告诉读者每一部分的内容分别是什么。它们与逻辑关联词的最终目的相似,都是为了使文章看起来调理更加清晰、结构更加合理。
对于综合写作来说,各位老师通常为同学们提供的模板当中很多都是结构性词汇,最典型的就是序数词和类似序数词作用的一些表达。简单的有first,second,third,高级一些的有first of all,moreover,in addition等等。这些是用来分隔和标明综合写作的三段主体段,方便读者(即阅卷人)理解和寻找要点。另外很重要的一种结构性词汇就是“阅读文章提到”“听力部分认为”等等这类说明观点持有者身份的部分。有了这些我们才能明确下面我们所体现的内容到底是哪一份材料的观点,从而避免歧义。
对于独立写作,结构性词汇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综合写作相同的就是我们需要用到分隔并标明分论点的序数词。这些序数词或者类似功能的词汇出现,读者就能意识到后面一般会紧跟着一个主体段的分论点。除此之外,为了体现清晰的结构脉络,主体段内其他几个关键环节(比如“说理”和“论据”)也需要结构性词汇的引入。比如说理,即把主旨句当中的理由再表达得更清晰明确一些,所以引入说理环节的结构性词汇就可以是:
1. That is to say, ...
2. To be more specific, ...
3. In other words, ...
他们的意思也很简单,分别是“那就是说”“更具体地说”“换句话说”。而引入论据的方式就更简单了,for example/take sth.as an example等等都很常见。
关于结构性词汇的重要性,笔者也是在美国留学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的。因为在自己的essay甚至论文当中,导师和写作指导都曾或多或少强调了这些词汇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一旦内容上进入了不同的部分或者环节,就应该用明确的标志物表明这种转换。当然文中提到的一些结构性词汇还是非常简单的几个,同学们可以询问老师或课后自行积累,以获得更多逼格更高更地道的表达。